“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写入最高法报告:严控“和稀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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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法工作报告时说,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现代社会人们生活离不开公共空间,规范的公共空间行为是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基础。对发生在公共空间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明辨是非,惩恶扬善。
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到,审理“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判决阻拦者不担责,鼓励见义勇为,审理“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改判医生为正当防卫,坚决跟“和稀泥”说不。审理“微信群主踢群第一案”,支持群组内正当管理行为,不让网络社区成为法外之地。
周强表示,通过一系列案件审理,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的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争做法治中国好公民。
周强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是去年9月发生在河南信阳的一起案件,经红星新闻率先报道后广为人知。
案件中,郭某某骑自行车与5岁的罗某某相撞,造成罗某某右颌受伤出血倒在地上。孙某见状阻止意欲离开的郭某某,并与其发生争执。郭某某情绪激动,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某家属将孙某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河南信阳法院审理认为,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且行为、目的是保护儿童利益,不存在故意侵害郭某某或过失行为,不承担侵权责任;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案判决明确是非对错,提供行为指引,弘扬社会正气,有利于鼓励公众见义勇为。
5月13日,这一案件入选最高法公布的“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案件当事人孙女士此后回复红星新闻记者“感谢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谢谢所有关心这个案件的朋友。通过这个事件,尽管自己也交了‘学费’(律师费),但对我自己和身边的人来说是一堂法制实践课。希望越来越多的人都能够遵守法律,相信法律一定会守护正义”。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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