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制定农村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成都治理目标提高

时间 • 2025-11-29 07: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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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川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下称《排放标准》)和《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下称《三推方案》),将解决哪些难题?

4月28日上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通报会,对《排放标准》和《三推方案》内容亮点进行详细解读,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勇表示,“两者的落地,将补齐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解决农村地区突出水环境问题,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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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会现场

设三个级别

四川首次针对农村地区制订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川首次针对农村地区制定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根据农村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标准》选取了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和动植物油7项控制指标,其中动植物油仅针对含提供餐饮服务农村旅游项目的设施。提出了设计处理规模小于500m3/d(不含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限制。根据出水排放水体的环境功能级别和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级别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排放标准》填补了我省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的空白。”彭勇介绍,首次明确城镇建成区以外的自然村、行政村和未达到建制镇标准的乡村集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不同规模、不同水功能区、不同处理模式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排放标准,避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盲目追高造成的浪费。

同时,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和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划分为三个级别,综合考虑岷江、沱江重点控制区域的环境管理要求,在岷江、沱江流域重点控制区域内,设计处理规模为20~500m3/d(含20m3/d,不含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上调一级。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农村地区灌溉用水、渔业用水、种植业用肥需求较大的特点,《排放标准》提出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与处理工艺,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优先资源化再生利用。

2022年底

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将达65%以上

如果说《排放标准》是硬指标,那么《三推方案》则列出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推方案》明确到2020年、2021年、2022年底,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比例分别达到50%、60%和65%以上。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重要环节,《三推方案》提出了八项重点任务,每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今年6月前各县(市、区)将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同时,提出要加强中央、省级专项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目标合理,任务明确,这是《三推方案》的一大特点。”彭勇表示,《三推方案》综合考虑区位基础条件和环境管理要求,充分征求市(州)意见,实事求是地制定全省、五大经济区及各市(州)三年目标,合理降低“三州”地区治理目标,适当提高成都、攀枝花、德阳、绵阳、眉山等地的治理目标。

同时,根据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因地制宜提出四川省应按照“就近纳管”“集中收治”“散户利用”的收集治理模式,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的有效管控手段,特别提出高寒地区以卫生或无害化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红星新闻记者李彦琴

编辑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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