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决定自3月20日零时起调整封控管理措施,并公布了《城市公共交通及社会车辆出行细则》和《商贸(流通)企业恢复营业工作规范》。通告称:自3月20日零时起,市域内道路交通各类卡点及路障全部撤除,主城区小区卡点继续保留,农村区域卡点全部撤除;主城区居民可错峰分时在小区内安全有序流动,每户每天可有一人凭社区发放的出入证外出购物;停止对居民生活物资集中配送服务,对特殊困难群体继续开展代买代办服务;恢复6条主要公交线路,社会车辆单双号限行。(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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