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烧秸秆时突起风烧毁1762株树,修复费用超10万

时间 • 2025-12-03 06:32:32
审理
法院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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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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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秸秆时突然起风,引发森林大火烧毁1762株林木,检察院提起了公益诉讼。庭审时,法官针对修复义务进行说理。12月24日,红星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四川法院第三届“十佳庭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了这样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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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18年3月16日,达州万源的村民王某像往常那样,在自己家承包地内锄地准备点种玉米,将地里掉落的竹叶、竹枝条以及干枯了的玉米秸杆等杂物堆积在一起点火焚烧。

没想到,焚烧过程中,突然起风。王某未将火熄灭或者进行有效防范,仍然继续进行焚烧。火苗因风向附近竹丛方向燃烧,引燃竹丛旁的草丛后燃起大火,并向附近山林蔓延,引发森林火灾。因风势太大,森林大火又向其他地方蔓延而无法扑灭。

到了2018年3月17日凌晨,森林大火方才被雨水淋灭。经万源市林业和园林局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达292.5亩(折19.5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达37.8亩(折2.52公顷)。大火还烧毁了其他村民个人承包的山林。经鉴定,此次火灾致公益林受损林木1762株林木。该起失火案林地修复商品林和公益林3年各项费用合计118778元。

案发后,王某与部分村民个人承包山林被烧毁的村民达成了协议,对其中存在损失的部分村民进行了经济赔偿,大部分村民表示不要求赔偿。

12月2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十佳庭审”评选结果,王某的案件名列其中。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十佳庭审从四川全省海量的案件中评选出来,为此,四川全省法院征集到了1100余条建议,召开座谈会200余次。

据了解,这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次组织四川法院“十佳庭审”评选活动。此次评审活动经过了代表委员、专家学者集中评审和法院干警在线评审两个阶段,并分别按70%、30%的权重计分,在综合评价后产生了“十佳庭审”。

“这次活动体现了庭审规范化、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院长带头办案、公益诉讼等亮点。”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斌评价道。

附:

下面是四川法院第三届“十佳庭审”获奖名单,来看看有没有你家乡的案件上榜。

一、刑事庭审,共四件:

1.宜宾中院审理的(2018)川15刑初11号罗选松、袁涛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2.泸县法院审理的(2018)川0521刑初143号李林故意伤害案;3.省法院刑一庭审理的(2018)川刑终22号姚成军等贩卖毒品案;4.万源市法院审理的(2018)川1781刑初46号王仕六失火案。

二、民事庭审,共4件:

1.泸县法院审理的(2018)川0521民初1704号四川省泸州蜀光酒业有限公司与泸州国泰酒厂仓储合同纠纷案;2.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的(2018)川0107民初1074号张志成与陈瞾(音同“照”)民间借贷纠纷案;3.省法院民三庭审理的(2018)川民终459号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与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四川省宜宾市宜字头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4.绵阳中院审理的(2017)川07民初244号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绵阳翔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三、行政庭审,共2件:

1.乐山中院审理的(2018)川11行终123号胡仕元诉峨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城管行政命令及行政复议案;2.广安市前峰区法院审理的(2018)川1603行初148号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诉邻水县林业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案。

红星新闻记者祝浩杰

图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余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