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院女工作人员称遭老板“勒脖拖拽”,事发后逼其“主动离职”;县人社局、律师:当事人可申请劳动仲裁
她感觉自己很难受,在甘肃庆阳这家口腔医院辛苦工作六七个月,医院不仅未与她签劳动合同、交社保,因口角男老板还对她动粗勒脖子拖拽,更在事发后逼她主动申请离职。
为给自己讨回公道,她将视频发到网上求助。
视频显示——
因男子勒女子脖子拖拽,双方发生冲突
这段拍摄于10月25日的视频显示,下午4时11分许,一处办公室内,4名身着白大褂的工作人员在交谈。交谈中,疑似戴眼镜男子与一旁女子发生了一些口角。
不久,一名戴眼镜的男子走到画面右上方,来到一位坐在椅子上的女子身后,突然勒住了她的脖子。期间,椅子有被拖拽的迹象。一旁两名工作人员没有阻止,或许认为两人在打闹、开玩笑。
很快,女子挣扎起身,但后方的戴眼镜男子依然没有松手,并将女子勒脖拖拽至监控镜头下方。
女子最终挣脱眼镜男子,转身与其发生推搡,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12分10秒左右,双方停手,后再次动手。此时,一名男子过来疑似劝架调解,站在两人之间,但双方仍未停止冲突。直到第四人到场劝架,双方最终被拉开。
视频发布者称,拖拽她的戴眼镜男子系其老板麻某,事情发生在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某口腔医院。
女子叙述——
事发两天后,老板要求其写辞职申请
10月30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了视频发布者,她表示自己就是被拖拽的当事人,并讲述了事发经过。
女子称,当时她正和同事聊天,老板麻某也加入了他们的聊天,后两人言语上起了些冲突,麻某便从后面勒住了她的脖子。
后续她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让麻某对她进行了口头道歉。后来她回到家中,“老板当时说,让我休息两天。”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照片,她的脖子上有红色淤青和勒痕。
“我没想到的是,两天后,医院的主管让我去单位,她意思让我自己写离职申请。”她说,主管表示,这是老板的意思,“我明明不是主动离职的,医院无正当理由辞退我,应该给我赔偿。如果我主动离职,则拿不到赔偿。”
相关回应——
医院拒绝回应相关情况,人社部门建议走劳动仲裁
当事女子称,对于医院的做法,她感到寒心。她表示,自己今年3月入职以来,一直兢兢业业,结果既没签合同,也没交过社保,如今又要辞退她,自己不知道该咋办。
10月30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该口腔医院老板麻某了解情况,对方不愿多谈。
随后,记者先后联系到甘肃省庆阳市人社局、宁县人社局咨询,工作人员均表示,这种情况建议当事人走劳动仲裁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律师说法——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能辞退员工
当事人可申请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
知名刑辩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本案中,若女子讲述情况属实,则劳动者没有过错,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口腔医院要求女子主动离职,显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维权与索赔。付建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同意履行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本案中,女子可与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张鹏康实习生任佳欣编辑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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