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2005年老王想在家乡买一套房子,便把现有的一套房卖掉。由于妻子智力残疾儿子智力低下,老王就把售房款交给弟弟保管。物色好房子后,他委托侄子小王签订购房合同、交付购房款项25万、办理过户手续。2015年老王意外发现自己房子竟被登记在了侄子小王夫妇名下,他多次要求小王夫妇将房屋过户给自己。没想到小王夫妇竟称房子是他们出资购买。2019年,小王夫妇还起诉至法院,要求老王夫妇搬离“自己的”房屋,未得到法院支持。2020年,老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王夫妇将房屋登记至他们名下。法院多方调查取证后,最终得出判断:诉争房屋实际购买人为老王夫妇。因此判决小王夫妇将诉争房屋权属登记至老王夫妇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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