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海外买房,是对个人事项报告“高压线”缺乏敬畏
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绝不是儿戏,在各级纪委监委纷纷以个人有关事项核查为切入点,对领导干部展开廉政体检的当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风险和代价已经越来越大。
最近,又到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的时刻。2月4日,江苏无锡纪委监委曝光了近年查处的8起典型问题,让人警惕。8起典型案例中,有的隐瞒本人出资、他人代持的房产,有的隐瞒外地或海外房产,有的利用“影子公司”贪腐谋利。其中,江阴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费平曾先后在美国洛杉矶、南京买房,投资某品牌加盟店等企业,分别花费数千万元。对于这些情况,费平均未如实向组织报告。
近些年来,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已成为监督领导干部的有力手段,是反腐败中不可或缺的预防性制度。然而,一些干部面对这一“高压线”却缺乏敬畏之心,心存侥幸,填报内容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事实证明,这些不诚实不坦白的做法,不过是自欺欺人,最终只会让自己付出沉重代价。
江苏无锡纪委监委通报的这几起个案,堪称典型。江阴市委原常务副市长费平,国外国内买房置产,投资企业。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原党委书记袁国桢2008年就办理投资移民美国手续,5年后取得永久居留权。他们自以为隐瞒就逃避了监督,却导致自己在违法违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等到铸成大错,才悔之晚矣。
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绝不是儿戏,在各级纪委监委纷纷以个人有关事项核查为切入点,对领导干部展开廉政体检的当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风险和代价已经越来越大。事实上,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被“双开”的中管干部、省管干部里,就有多人存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这些领导干部在填报中敷衍应付,耍小聪明,结果都沦为反面典型。
面对一些领导干部在个人事项填报中的隐瞒做法,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需要与时俱进,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细更密。一方面,未来要继续加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经常化、常态化的抽查,扩大抽查的比例,在领导干部考核和提拔等重要环节“设卡”,从而对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形成持续有力的震慑。另一方面,也可考虑适度推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公开,引入更多外部监督力量,形成监督的合力。
事实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七条也规定,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以江阴市委原常务副市长费平海外购房为例,如果按照正常的抽查和核查,查实的难度会比较大,而通过适度公开,将能实现更有力的制约和威慑,倒逼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于平
编辑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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